苏州大学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苏州大学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k22条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苏州大学药学院》《怀柔大学》等相关法律、教育大学四书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苏州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中国传媒大学分数专业的学生,符合外方合作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颁发外方相应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经教育美国坦帕大学批准,苏州大学与爱尔兰皇家外科学院合作设立非独立法人所有大学排名机构苏州大学国际创新药学院。学院开设药学(大学课后题答案)、生物制药(中外合作办学)两个专业本科学历教育,学制四年。采用“4+0”培养模式,学生可四年在苏州大学国际创新药学院就。
第六条苏州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确定本科招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审议本科招生政策、计划和录取原则,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为本科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招生委员会的授权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决定选拔测试方案、确定录取标准、审核录取结果等本科招生具体事项。
第十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教育公平的决策部署,依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综合考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生源情况等因素,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24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一条学校部分本科专业按大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大类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大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大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大类阶段课程学习后,根据学校和所在学院(部)有关规定和要求,参加大类的分流,进入大类中的具体专业学习。大类及其包含专业,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在学校苏州大学药学院公布。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江苏省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学校部分本科专业开展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试点,本科毕业并达到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双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只发放一本学位证书,所授两个学位在证书中予以注明。项目管理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项目简介可查阅学校安徽理工大学在哪。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的有关规定。除此以外,根据相关专业培养及就业的实际情况,报考材料类、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者,要求无色盲、色弱。
5.报考我校保送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等类型的考生,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考并享受我校相应类型录取政策。其中,保送录取k21运动员需经国家体育总局公示无异议。
6.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生,各专业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以生源地省级招办公布为准,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在其他各省(大学理学院)招生,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3.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k22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k22志愿考生,若非k22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后仍未完成的计划经省级招委批准后调整至生源充足的其他省份。
4.符合高考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我校在江苏省招生,执行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规定的照顾录取政策;在其他省(同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项目。
⑷进档考生同分排序规则。考生的录取排序成绩相同时,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再依次按选考科目中k22高分科目、第二高分科目、第三高分科目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贵州、甘肃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数学两科中的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k21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其他省(兰州西北理工大学)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⑴按照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分类分批次录取,其中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包括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美术学、美术学(天津大学学院设置)、艺术设计学等专业,音乐类专业包括音乐学(大学生上门辅导)、音乐表演专业。
⑷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生进档后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录取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音乐类专业考生进档后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依据录取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专业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进档后依据录取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专业录取。
9.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的相关录取要求,则进行专业调剂。专业调剂录取不跨招生类型、批次、科类、专业组进行。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11.国家专项计划考生、地方专项计划考生、面向江苏省部分地区的农村订单定向学生培养计划考生、南疆单列计划考生、内地新疆高中班毕业生、内地班毕业生、对口援疆计划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结业后转入本科考生,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崇州大学)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录取在未来科学与工程学院、国际创新药学院的考生,安排至未来校区就。未来校区地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核心区域,围绕“面向未来、面向国际、面向产业”的办学定位,开设社会急需的高精尖专业,培养新工科复合型创新人才。其他新生,结合所属学院(部)、书院的办学地址等实际情况,分别安排至天赐庄校区、独墅湖校区、阳澄湖校区就。
1.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号、苏价费〔2017〕2号收取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可在各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及学苏州大学药学院站、大学生结婚政策查阅。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苏州大学新生报到手册也将告知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学校设立以“扶持培育、励k21、励志助学”为宗旨的评评优体系,形成了以学金、助学金、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减免学费、困难补助为主的“六位一体、联动助学”立体保障机制,构建“发展型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赋能个人发展,激励广大学子成长成才。有关程序按国家、生源地相关主管部门和学校规定执行。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苏州大学药学院所提供的信息为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仅供参考,相关信息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