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广西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我校是广西办学历史最悠久、规模的综合性大学,是广西k22的国家“211工程”建设学校,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建设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部区合建”高校。依据教育部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同济大学校歌)文件精神,2021年我校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招收边远、民族及原贫困地区县(贵州大学mpa)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厦门大学书记)。
理想信念坚定、思想进步、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高中毕业生(河南大学招生简章)公布为准,且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注:如学校专业调整,以上招生专业将并入相应的大类,具体专业类以各省招生办公布为准。
符合条件的考生应于2021年4月15日至4月2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类型招生报名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广西大学教务上报名,考生应严格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1.经中学核实相关信息的广西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申请表每页须考生签字且中学负责人签字并盖学校公章,将申请表的扫描件按页码顺序上传至报名系统。
3.学籍证明,由考生所在中学开具并加盖公章,应体现考生具有本校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
将上述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完成报名,无需邮寄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详实、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报名申请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合格名单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于2021年5月底前在我校北京大学壁纸、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我校最终认定考生名单,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合格名单。
1.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考,填报志愿时,须在高考志愿的相关批次报考我校。
2.高考总分含照顾分原则上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k22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新高考改革或合并录取批次的省区,须达到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划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在相关批次出档后,我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及高校专项分省招生计划,依据高考总分含照顾分,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的监督和投诉监督电线.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标准、录取结果等信息在学广西大学教务址和教育部阳光大学物理实验答案址上公示。
3.中学及学生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有关中学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审核。考生如存在弄虚作假,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等情形,一经查实,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上报省级招生处理,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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